关于毕业生从学院自提档案的要求通知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14-06-18浏览次数:


 各学院:

 为规范毕业生自提档案事项流程,我办将统一下发“转递干部档案单”,现将档案自提具体要求规范如下。

    1、档案袋上要注明毕业生档案所含内容。

    2、“转递干部档案存根”在毕业生填写后由学院在集体转递档案时统一交到我办,“转递干部档案通知单”装入毕业生档案袋中,毕业生将档案转往指定存档单位后由存档单位将“回执”返至我办。

    3、毕业生档案必须密封,并由老师陪同到我办加盖公章。

    4、自提档案的学生必须填写“档案自提声明”,并由各学院在集体转递档案时统一交到我办(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)。自提档案声明按交送档案顺序放入各班档案相应位置。

 

 

 

招生就业办公室

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

 

上一条: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专项任务项目(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)的通知 下一条:2014届毕业生体检事项的通知

关闭

 

 

版权所有©天津农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